红安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红安县位于湖北省东北部。面积1673平方千米/1671平方千米(简册)。全县均为半山半丘陵地区,地势北高南低,县北的老君山海拔840米,天台山海拔817米,最低处杜家湾海拔30米。红安资源丰富,可谓物华天宝。境内已控明的矿产资源主要有萤石,水晶石,大理石等15种。野生动物资源90余种,其中珍贵药材300多种。红安文物胜迹遍布全县。确定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63处。其中董必武旧居,李先念旧居,红四方面军诞生地,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纪念馆,董必武纪念馆,红军洞等110多处建筑和革命遗址遗迹,已成为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。